中国公民前往港澳须知
2023-11-21 17:21

根据中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有关法律法规,香港、澳门与中国内地实行不同的出入境管制。中国公民前往香港或澳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需要事先申请许可。

注:

1.本文中的“中国公民”均特指中国内地居民。

2.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签注。有关事宜请咨询中国国内公安机关。

 

中国公民自中国国外前往香港

一、进入香港的规定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自中国国外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和联程机票,可免办香港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目的地为中国内地或澳门者,可不出示联程机票。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自中国国外过境香港并预计在香港停留超过7天,应事先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三)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前往香港,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在香港停留时间长短,均应事先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1.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在港无不良记录的大陆居民,赴港短期旅游、商务、考察,或赴香港工作、受训、就读或居留的,或过境香港停留超过7天的,需事先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赴港进入许可。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中国公民,自中国国外进入香港,原则上均应事先申请香港进入许可。(过境香港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的,无需办理香港进入许可)

 

二、居住在葡萄牙的申请人可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递交申请,也可以向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递交申请。如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进入许可,请参考香港入境事务处关于申请香港进入许可的网页,并按照网页内容进行申请: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index.html#tab_a_1

 

三、向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申请香港进入许可

对于赴港事由为观光、过境、商务访问、探亲(注:赴港事由不得为受雇就业、演出、举办展览、就读、接受职业培训/工业训练/商业训练、定居等)的在葡萄牙中国公民,大使馆可审发以下特定种类的香港进入许可:

(一)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特定种类的葡萄牙居留许可并在葡萄牙居住满1年的中国公民签发24个月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3个月有效、1次或2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的访客类香港进入许可。

(二)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的中国公民签发3个月有效、1次或2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的过境类香港进入许可。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

2、如实、完整填写《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

3、申请人近期、正面、彩色照片1张;

4、申请人有效葡萄牙居留卡复印件;

5、申请人机票及在港酒店预订单;

6、根据访港目的,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使馆邮箱(lisbon@csm.mfa.gov.cn)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来馆办理。

(五)费用标准及办理时限

费用为8欧元。

正常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经大使馆同意,可申请办理加急(3个工作日)或特急(2个工作日),并额外收取加急费21欧元或特急费31欧元。

 


中国公民自中国国外前往澳门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持有第三国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可免办澳门入境许可并在澳门停留7天。如拟延长在澳门停留期限,应在其所持在澳逗留许可到期前5日向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申请延期,最多可延期90天。详情请查阅澳门治安警察局网站: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领事证件业务咨询电话:+351-213932265,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咨询邮箱:lisbon@csm.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