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葡萄牙使馆关于申请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5-10-30 01:30

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025-2026年度“优自奖”申请工作近日正式启动,现就葡萄牙留学人员申请和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葡萄牙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6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葡萄牙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葡萄牙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在葡萄牙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2月30日。

(三)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驻葡萄牙使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员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申请者必须按要求完成如下两项工作,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5年11月24日0时—2025年12月30日24时(北京时间)期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s://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申请,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二)向驻葡萄牙使馆提交完整扫描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须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其他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5-2026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47)按照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将该PDF文件于2025年12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educacaodaembaixadach.pt@gmail.com。建议网上提交后第一时间将PDF文件发至上述邮箱。无需寄送纸质申请材料。

PDF文件命名格式:2025年优自奖—姓名+留学院校(中文名)+一级学科+申报类别,如“2025年优自奖—张三+里斯本大学+应用语言学+A类”。邮件主题与文件名保持一致。电子版材料若与申报系统里的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三)根据往年情况,申请截止时间前几天经常因申请高峰导致登录系统及上传困难,建议申请人及早进行申请操作。申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五、有关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1.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电话:00351-213928445

邮箱:educacaodaembaixadach.pt@gmail.com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选培部(业务咨询)

邮箱:zfs@csc.edu.cn 

3. 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踊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