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3-12-25 00:00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

2023年度“优自奖”申请工作近日正式启动,现就葡萄牙留学人员申请和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及条件

2023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申请人需为自费留学人员。

(一) A类为在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的人员;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品学兼优。

(二)B类为拟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已确定回国工作;

4.品学兼优。

5.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二、奖励金额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三、评审程序

(一)评选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

(二)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

(三)驻葡萄牙大使馆教育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特别优秀奖人员由国内评审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确定。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2024年2月29日登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需打印申请表,手写签字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我馆教育组提交,发送至pt.education@moe.edu.cn。电子邮件的“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2023年优自奖—(在读专业中文,与申请表中一致)+申请人中文姓名】。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等详见附件1(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四)根据以往申报情况,申请截止日期前几日为报名高峰期,导致网上报名系统可能运行缓慢。注意申请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因此建议申请人尽可能提早完成申报。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向使馆教育组咨询。

咨询邮箱:pt.education@moe.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踊跃报名。


(附件1)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docx

(附件2 )2023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中国驻葡萄牙大使馆

2023年12月25日